所以煙花綻放時我祝你愿望成真,是不是意味著我間接幫你追到了我自己呢?嘿嘿~
可是方耀!在此我必須控訴一下你!
真是太太太太太可惡啦!
總是把我推開。
——明明喜歡得要死。
對啦,你記得有一天我在高三演講時說過的話嗎?
我說“因為一定會贏,所以一定要努力”。
耀哥,這句話是對你一個人說的。
因為我的甜耀一定前途光明!
說起甜耀,你記得之前我給你備注的是“續命耀”嗎?
真沒騙你,你真是我的續命耀。
方耀,以前看書上說“愛一個人會變得無堅不摧”。
那時我不信。
我向往浪漫,是因為現實足夠讓人窒息。
但人的命運不是注定的。
人是可以選擇的。
魯迅說“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
嫉妒,不安,惶惶而終。這不是你的歸途。
你總是否認人的情懷。
可是方耀。
浪漫不會溺死人。
現實也殺不死你。
人是要走向死亡,但死亡只是一個時間節點。
人活著就該貪婪一點,盡情貪愛你所貪愛的事物。
別怕呀耀哥,本月亮只對你偏心。
所以親愛的方耀,請大膽地往前走吧!
等你再抬頭去看不那麼黑的天時,會有一輪月亮永遠在等你。
你知道嗎?
很久以前,我很想跟一個人說“我愛你”。
但那個人是誰?什麼時候來到我身邊?
我猜不到。
你明明從黑暗中來,我卻覺得這個人就是你了。
方耀,我愛你。
“我愛你”三個字原本可以連成一句很鄭重的情話。
卻在現代的快餐時代變得俗不可耐。
人們說最沒用的三個字就是“我愛你”和“對不起”。
我不覺得。
在我這里,“我愛你”依舊是很鄭重的承諾。
對不起耀哥,我不太會說情話。
只會說很多句“我愛你”。
方耀,我愛你。
干巴巴的,俗氣氣的。
但是如果我現在就在你身邊,我會攀上你的肩膀,踮起腳親吻你的眉骨,然后附在你耳邊說——
我愛你。
聽到了嗎?
方耀,我永遠愛你。
——林桉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第114章 后記 祝好
你好,我是山山。
如果你真的讀到了這里,我很開心。
起初我并不在意這本書是否能受到你的喜歡。
你能想象嗎?一開始我那兩萬字的大綱全是俗梗。
重生、系統、偏執、病態,這些是我看過市面上比較受歡迎的文以后確定下來的關鍵詞。
不知道你是不是被我的簡介吸引進來的,但很抱歉,簡介里的文字是我給你下的套,只為了讓你進來看一眼桉眠耀的故事。
老實說,我沒打算在我的第一本書中注入我自己的價值觀。
村上村樹說:“我們是日復一日真誠地制造虛構的人。”
最初下筆的時候,我并不真誠。
這篇故事里,林桉在初雪時發現自己喜歡上了方耀——這一情節一開始并不存在于我的大綱里。
只是那天,她看向窗外,見到漫天飛雪照明夜空時,她突然產生了獨屬于青春時代的少女的悸動。
等我反應過來,她已經在對方耀說:“下個學期——我還想跟方耀成為同桌。”
很奇怪,我沒想到她這麼快就對方同學產生好感。
那天過后——
她變得鮮活起來。
我開始窺探林桉的內心,試圖剖析她身上更多的內在力量,讓她不再為了想討好誰而存在。
這才有了她當著高三同學的面講出來的自己寫下的日記。
和林桉相處一個月后,她的形象在我心中漸漸明朗。
偶爾有些喪,但多數時候是明媚的。
有點搞笑細胞,但不多。
看似佛系的外表下包裹著一顆野心。
她不會永遠樂觀,甚至是個小哭包。
但很真誠,很坦率,很熱愛生活。
正是這樣的林桉吸引了一直生活在黑暗中的方耀。
方耀——這小子是我寫這篇文的初衷。
他偏執、病態。
茍且活著,卻從沒想過死亡。
就像他自己說的——“我渴望短暫的快樂,卻貪婪地希望這份快樂可以永恒。”
方耀是向往光明的。
他的心思是細膩的。
有一段時間他很討厭我,總是問我:“我為什麼不能一直站在光里呢?為什麼非要逼迫自己去忍受人性的惡呢?”
我每次都給他灌一些毒雞湯:“荒誕的是——你要強大,就必須從暴風雨中心驕傲地站起來,這樣才對得起這世間給主角定義的成功法則。”
現實總是如此,甘于現狀的人不討喜。
所幸他遇到了林桉,那個被他珍視為月亮的女生。
說起月亮。
看簡介就知道,一開始我根本沒打算把桉桉比作月亮。
我的一句話簡介是——小兔子快跑,這里有狼。
可笑的是,最后寫的,是月亮和狼的故事。
有一天林桉問他:“你有很喜歡的東西嗎?”
我原意是想讓他回答:“喜歡吃兔子。”
但那天方同學突然掙脫了我的控制。
他想的是——他本活在黑夜中,如果有一點點光照在他身上,他就知足了。
于是他想說:“天上的星星。
”
但轉念一想,星星太多了,可他的桉桉獨一無二。
于是他說:“天上的月亮。”
看,他就這樣鮮活起來,從此有了自由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