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課,好幾個同學過來打聽。
男同學甲:“秦晴,你賣英語周報是不是很賺錢啊?”
秦晴收拾課本,不搭腔,無意多言。
男同學乙:“秦晴,我想訂英語周報,還有嗎?”
有生意來,秦晴很友好地應對:“有啊,我這價格比外面低,一年一百,因為已經過了一個月了,我給你們打個八五折吧!”
同學乙愣了一下,心想,沒想到秦晴平時不怎麼說話,這說起話來,聲音真是好聽極了,酥麻酥麻的,微微笑起來,氣質也格外地好。
同學乙笑了,然后好幾個同學都過來打聽,多跟秦晴說話,還有同專業2班3班的同學也過來問。
秦晴非常友好地應對著,這一次,她又賣出去了將近二十份英語周報。她很開心。
而另一邊梅琪琪看到自己非但孤立秦晴沒有成功,反而讓她有了更多的生意,氣得臉都變形了。
第10章 第二個賺錢機會
一連一個月,秦晴都沒有再見到莫瑾瑜。
莫瑾瑜比秦晴大兩屆,今年讀大三,在大二上學期就開始創業了,學業加事業,肯定是非常忙的。
秦晴與萌少定的一月之期已經到了,可是找不到莫瑾瑜的人影,這就不能怪她不主動了,萌少雖沒少埋怨她,用毒舌炮轟她,但到底沒有拋棄她。
見不到莫瑾瑜,秦晴反倒覺得松了一口氣。
前世被渣男背叛的她現在真的對撩男人這種事情一點興趣都沒有,何況她前世就沒有撩過男人,哪有自己忙著賺錢好呢?
雖然萌少不相信她這輩子光靠她自己能夠達到人生頂層,可是秦晴覺得她能早早地賺夠錢買幾套京城二環之內的房子,也是很美的事情不是?
最近幾天,每天晚上,秦晴都發現學校有一個樂隊在唱歌,這個樂隊的主唱唱得一般,但可能因為實在太帥了,每次都有很多人圍觀。
還有一個其貌不揚的男生單獨唱,這個男生叫錢誠,唱得更好一些,但是圍觀的人卻很少。
一連兩天,秦晴都圍觀錢誠。
這會兒,錢誠這里也沒有什麼人,他停下來喝點水,然后對秦晴很開心地說:“你喜歡聽我的歌?”
秦晴長得漂亮,氣質也好,這樣的女生喜歡聽自己的歌,真是一件非常開心的事情,哪怕只有她一個人在,錢誠也唱得很帶勁。
秦晴點點頭,然后說:“你唱累了嗎?我可以幫你唱會兒嗎?”
錢誠微愣了一下,當然說好,因為都沒有什麼人看他,他本來都準備明天不出來唱了。
秦晴一邊彈著吉他,一邊對著麥克風唱起來,一張口,錢誠就驚艷了。
這聲音真好聽,曲子也是他以前沒有聽過的。
秦晴唱的都是后世流行的爆款歌曲。
前世,她就很喜歡聽歌,經常耳邊都帶著耳機聽歌,在辭職帶娃的那幾年,更是聽了很多歌曲,聽多了,就會唱了。
她不懂什麼唱歌技巧,但她天生有一副好嗓子,盡量唱適合她的歌。
她也不在乎有沒有人圍觀,她現在只是想跟錢誠交個朋友。因為她發現錢誠唱的歌,是她沒有聽過的,應該是錢誠自己創作的,這個人有創作能力,肯定認識曲譜,而秦晴不懂曲譜,可以跟錢誠學。
學會了,或許自己也可以創作了。
她前世一開始很窮,自然不會去學燒錢的樂器。
后來上班了,她有了一些錢,一邊要補貼家里,一邊要攢錢買房,更是舍不得掏錢去學習樂器。
她學習吉他,就是公司里的同事教她的,不用交學費,但她會經常買奶茶水果給她。
這個年紀的女孩大多數都是活潑的,而秦晴格外地沉靜,就像空谷里的幽蘭一般,慢慢地散發著芬芳,倒有一種特別的魅力出來,尤其是她深情專注唱歌的樣子,令人很受感染。
慢慢地,竟然有不少人停步圍觀聽她吟唱。
秦晴唱了五六首就不唱了,她不會用氣發聲,光靠嗓子唱,是很傷嗓子的,不能一下子唱得太多。
秦晴跟錢誠聊了幾句,互相知道了姓名,約好,明天再在宿舍的操場上一起合作唱歌。
一連兩天的晚上,秦晴都跟錢誠一起在宿舍樓的操場邊擺好設備唱歌,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到了第三天晚上,圍觀的人都比圍觀那個帥哥主唱的人多了。
此時,晚上將近九點鐘,莫瑾瑜正跟幾個同學從外面回來,路過操場,準備回宿舍,忽然聽到了這腦海中揮之不去的熟悉的嗓音,他停下了腳步。
“走,過去看看。”莫瑾瑜說。
第11章 世界首富這是在英雄救美嗎?
幾個同伴挺意外的,因為莫瑾瑜不是一個喜歡看熱鬧的人,但還是跟著一起過去了。
走到了近前,莫瑾瑜發現那個唱歌的人果然是自己心中陌生又熟悉的人,陌生,是因為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熟悉,是因為他經常不經意地想到她,她還不經意地令他心痛過,他的心頭猛然一個悸動。
見到她,便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就總想多看看她,多聽聽她說話,不舍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