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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裝失憶》第13章

我觀察過了,如果在第一次被欺負的時候,沒有反抗或者反抗失敗了,事后什麼都不做的人,更容易迎來第二次,第三次欺負。

他們只會去欺負那些好欺負的人,所以我必須讓自己變得不好欺負。

五歲的時候,我被收養了,名字里有了宋這個姓。

收養我的是一個普通家庭,被收養之前,我對于收養還是很期待的,聽說這樣就可以擁有自己的家,這樣就不會餓肚子了。

然而他們要的是一個幫忙干活的勞動力。

被帶回去的第一天,他們就教我做事,最開始并不難,掃擦東西,以及跑腿。

做得好沒有獎勵,但是做錯了必定會有懲罰。

最開始我沒有任何怨言。

他們給我吃的穿的住的,讓我做事是應該的,做錯了受罰也沒錯。

只是過了一段時間,我才明白,原來不只有做錯了會被打,他們心情不好的時候,我還是會被打。

他們下手的程度取決于他們的心情,有時候打完了還不讓我吃飯,晚上將我關在門外,不允許我進來。

很多時候,我餓著肚子在門口睡著了。

如果運氣好,會遇到一個好心人給點吃的,但這樣的情況太少了,還被養父撞見了一回。

于是下一次,他們就將我關到了房間里,讓我一連兩天不吃東西。

很小的時候我就有胃病了。

他們有一個比我大四歲的兒子宋寶,很寶貝,舍不得他做任何事,更舍不得發火。

宋寶性格惡劣,最喜歡欺負我,在我做事的時候搗亂,在我做錯事被罰的時候添油加醋,在心情不好的時候拿我出氣。

在我被關在房間里,餓了兩天的時候,拿著一個饅頭出現,各種言語羞辱我,將饅頭掰成一下塊一下塊地扔在地上,看著餓到了極點的我不顧饅頭上的灰塵撿起來就塞進口里。

為了活下去,我丟了尊嚴,丟了一切。

遇到林敬知是在十歲那年。

那年我想要逃離這里,逃得遠遠的,在餓得不行的時候,遇到了和我一般大的林敬知。

林敬知給了我一個饅頭,后來我才知道他日子也不好,那個饅頭是他的晚餐。

我和林敬知因為一個饅頭相識,也因為一樣不好的命運成為朋友,甚至彼此最重要的人。

他并不是被收養的,但母親早死,父親又娶了一個,新的妻子給他生了一個兒子,都說有了后媽就有后爹,林敬知便是如此。

我們有一樣的目標,離開這里,不管去哪里也好,徹徹底底地離開這里。

養父養母并不想讓我上學,鎮上的學校不需要學費,只需要一個學期一百的書本費,可他們舍不得花這個錢,我去學校也就意味著家里的勞動力少了。

他們不愿意也沒辦法,有九年制義務教育在,他們只能黑著臉將我送去了學校。

我和林敬知都知道,讀書是我們走出這里唯一的路,于是我們將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讀書上面,互相監督,互相幫助。

在學校里沒有人敢欺負我們,那時候的我們可以為了彼此打起架來不要命。

宋寶牽來體型很大的一只惡狗追我們,林敬知為了救我胳膊被狗咬了。

他的弟弟在冬天將他推入了河里,我耗盡了所有力氣將他從河里拉上來,那一次,差一點我們都完了。

十四歲那年,宋寶高考結束,踩著錄取分數線,勉強考入了三流大學。

養父養母很高興,說是要獎勵他,于是他們去了附近城鎮玩,車子在過山路的時候,發生了泥石流,全車三個人沒有一個活下來。

其他人都在惋惜逝去的生命,唯獨我趴在床上笑了一晚。

沒有人想要我這個累贅,成為我的監護人,林敬知想幫我,但心有余而力不足。

好在老師幫我申請了貧困補助金,讀書的費用又全免了,不至于讓我上不了學,或者直接餓死。

十六歲那年,我讀了高中,正是少年少女情竇初開的年紀。

我和林敬知也不例外,我們喜歡上了彼此,一切都是偷偷摸摸的,不敢讓人發現,我們做的最大膽的事情,就是紅著臉牽手。

很干凈,很純粹的一份喜歡。

——薏薏,等我大學畢業,等我以后賺了許多許多錢,我們就結婚吧。

那時候的少年目光純粹炙熱,滿心滿眼都是我。

而我同樣如此。

十七歲那年,自稱是我親生父母的人找到了我。

我知道我是孤兒,十七歲之前,我幻想過我的親生父母,即便沒有說出口,但心里還是幻想過哪天他們找到我了,會是什麼樣的場景。

他們會不會像養父養母對待宋寶一樣,一口一個寶寶,滿眼的寵溺。

可現實是并沒有。

他們已經有了他們的寶貝了,元皎皎,一個和宋寶一樣,被捧在掌心長大的孩子。

她也和宋寶一樣討厭我,排斥我,不同的是,她不討厭林敬知,甚至還很喜歡他。

她有著好幾副面孔,在父親和母親面前有恃無恐地做任何事,包括看我不順眼欺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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