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復刻個案子。
從習仿音,刻錄磁帶,把磁帶塞錄音。
每幾次探訪,把頻拷貝U盤。
再到最后次,林言里用賬號送封郵件。
只頻真,當剛好帶,候按到錄制按鈕,錄。
但頻只部分,至定太罪。
于用自己方法,偽造后半部分證據,親送到們。
送林言收音被改造過,半夜點就響起音,幫林言回憶當。
但826號。
買收音,把扔掉。
沒太反偵查識,也沒麼超作案法。
利用,過子里落后。
因為落后,里并沒攝像,沒證據以26號到底什麼候從林言里。
林言里太用過,郵箱永保持登錄狀態,悄無息封郵件而易舉。
而磁帶里音斷斷續續,剛好掩蓋后半段仿音。
配林言供,定罪順理成章。
當初落后導致懂得反抗。
又利用落后把切反擊回。
如果沒后切,證據被掩埋,什麼都林言算。
當扔掉收音,親掩蓋掉自己痕跡以后。
過什麼,只算。
完本,種毛骨悚然。
林言教育,對極盡,幾乎拿當自己孩子樣。
卻又某些候入魔,讓幾糾結痛苦。
后選擇同樣方法,隔差探望,恰到好處,讓林言誤以為真尊敬自己個老師。
卻又最后致命擊。
理昭昭,罪惡難逃。
,嘆。
告訴,如果能自己到證據證林言當確實侵犯。
也別到證據證曾經偽證。
只講個故事。
而選擇,讓永成為個故事。
<完>
源:乎 作者:岸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