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逢春》第6章

我和小桃花扶著他的棺木走了七日,去了南城,他的故鄉。

那是一個常年被飄動的雨霧籠罩著的小城,廟堂的恩怨廝殺,遙遠的像一場不真切的夢。

江得寶給我們留的錢財,我給善堂捐了大半,剩下的我們在城邊買了間小院,將他葬在了院子旁后山的一片野桃林邊。

我開了一間小小的糕點鋪,其中棗泥糕和核桃酥做得最好,常常還沒做好就有客人排著隊等候。

有個青年來得最早,站在寒露凍手的清晨等了我半天,笑著說,「我家娘子害喜了這兩日什麼都吃不下,就想吃你家的核桃酥。」

我笑著又送了他一盒。

他讓我想起當年那個雨后的黃昏,也有一個俊秀的青年,在微醺的醉意里為自己嘴饞的娘子買了一份核桃酥。

我一只手緊緊捂住了胸口,那滋味……好甜啊。

小桃花一天天長大,性情、詩書、女紅、廚藝樣樣出挑,就是那手字,歪歪扭扭地像狗啃過似的怎麼也練不好。

和她爹爹一樣。

在這里住久了,新結識了不少人,也有好些男子去托了官媒來求親。

媒人一張嘴說得天花亂墜,這個秀才如何謙謙有禮,那個商人如何富有和善。

我微笑著一一拒絕了。

「先夫很小氣,他會不開心的。」

因為我曾得一寶,世間再無人能及。

得寶,得寶……

你看,你要我好好活著,我有做善事,我有好好活。

有一天我起床梳妝時,發現滿頭青絲多了一根刺眼的白發。

還沒來得及傷感,就聽見門口撲通一聲,竟是倒了一個人。

城中最近來了不少逃荒的人,這個餓昏的十四五歲的少年面黃肌瘦,渾身破破爛爛,大抵也是其中的一個。

我們收留了他。

誰知道小桃花日后竟和這少年從最初的互相看不過眼變成了最后的兩情相悅。

一個非卿不娶,一個非卿不嫁。

我給小桃花做了大紅的嫁衣,送她踏上了來接親的軟轎。

透過她嬌羞的笑顏,我仿佛看到了十四年前的自己。

當時的我懷著忐忑期盼的心情,心跟著轎子起起落落,不知道會遇到什麼樣子的人,生活會是怎麼樣的一番景象。

我當時心情十分復雜,獨獨沒有后悔兩個字。

現在也是。

小桃花很快生了一個孩子。他的皮膚皺巴巴的,眉目之間還有淡黃的結痂,一打呵欠,整張小臉都憋得通紅。

我才知道,原來新生的孩子是這麼丑……又這麼可愛。

小夫妻與我商量,他們的孩子以后都姓江。

我走到桃樹林,去告訴相公這個好消息。

他不用擔心,我們始終記得他。

哪怕我不在了,小桃花不在了,以后也有人記得他是先祖,清明、中元都會有人給他燒紙。

他永遠不是孤零零的一個人。

我靠在桃樹邊輕輕地說著話,只是始終沒有人溫和地回答,唯有被風吹動輕輕落下的桃花,溫柔地墜在我的手上。

孩子們一個個漸漸長大,鋪子的生意都交給了小夫妻打理,我有了更多的時間來陪他。

我的精力越來越不濟,記性也越來越不好。本來想帶給他我新做的桃花釀,打開盒子才發現自己竟放了一個空茶壺。就連這條往常閉著眼睛都能走到底的小路,仿佛也變得格外漫長,還差點摔了一跤。

日頭很大,陽光透過斑駁的枝椏照射在我眼上,我的眼角無比酸澀,不自覺地就沾染了淚意。

也許過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去陪他了。

還好快了。

終于快了。

(全文完)

桃色逢春外傳

01

一只細嫩溫暖的手在我的頭上試了試,喜道:「桃桃的高熱退了」。

我微微動了動身子,只覺腦海之中無數記憶如潮水般涌來。

有前世的,還有今生的。

小桃花和孩子們不舍的哭喊聲好像都還在耳邊縈繞,我睜開眼,卻發現自己已經變成了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

也不知道為什麼,這具身體的原主人貪玩墜湖之后大病了三天,醒來芯子便換作了我。

她的爹娘是城里有名的富商,夫妻恩愛,生活富足。

上頭還有兩個貓狗都嫌棄的調皮哥哥,更是把唯一的妹妹寵到了天上。

我切身體會到了從來沒有感受過的親情。

我想學什麼就學什麼,想吃什麼就吃什麼,生活無憂無慮,日子安逸舒適。

只是……這里什麼都好,卻沒有我的相公江得寶。

我一天天地長大,在這一座依山傍湖的城市里,誰都知道賣胭脂水粉的胡大掌柜家里,有一個又嬌俏又能干的小女兒。

甚至離我滿十六歲還差著月份,提親的人就來了一撥又一撥。

爹娘看著這個也好,那個也不錯,拿著厚厚一摞帖子來征求我的意見。

我只是搖了搖頭:「我想再等一等。」

等到四季輪轉候鳥回歸,等到春風輕輕帶著他回來。

既然我都可以再生為人,那麼是不是可以再多一點貪心,我的得寶也會出現在這個世界上?

大哥已經娶親生子,這會正在忙外面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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